其實大部分物質在人體內超標會造成危害,就是一些人體本身存在的一些物質,一旦超標也會影響到身體的健康問題,不要說一些人體不適應的物質了。本章將和一起來了解水中的有毒污染物。 看到“有毒”兩個詞,大家一定就會想到它對人體是有害的。有毒污染物其實指的就是進入生物體之后累積到一定數量能使體液和組織發生生化和生理功能的變化,引起的暫時或者持久的病理狀態,甚至危及到生命危險。同一種有毒污染物和它存在的形態有著密切關系,形態不同其毒性也會有差異。 那么關于水中有毒污染物到底有哪些呢? 水中有毒污染主要可分為以下幾類: 1.重金屬:汞、鎘、鉻、砷、鉛、鈷、鋇等。其中汞、鎘、砷等危害比較大,重金屬在自然界中一般不容易消失,會通過食物鏈而被富集,這類物質除了能夠直接作用于人體引起疾病之外,一些金屬還有可能促進慢性病的發展; 2.無機陰離子,主要有NO2-、F-、CN-離子。其中NO2-是致癌物質。(劇毒物質氰化氫主要來源于工業廢水的排放); 3.有機農藥、多綠聯笨。我們知道農藥的種類有很多種,其中可分為有機磷農藥和有機氯農藥,磷的毒性大,但容易降解累積性不強,所以對生態系統的影響不明顯。另外多氯聯苯是劇毒,脂溶性大,容易被生物吸收,化學性質十分穩定,難以和酸、堿、氧化劑等作用,有高度耐熱性,在1000~1400℃高溫下才能完全分解,因而在水體和生物中很難降解; 4.致癌物質。致癌物質大體分三類:稠環芳香烴(PAHs),如3,4-苯并芘等;雜環化合物,如黃曲霉素等;芳香胺類,如甲、乙苯胺,聯苯胺等。 5.一般有機物質。如酚類化合物就有2000多種,簡單的是苯酚,均為高毒性物質;腈類化合物也有毒性,其中丙烯腈的環境影響比較明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