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氮是水體中的營養素,可以導致水富營養化現象產生,是水體中的主要耗氧污染物,對魚類及某些水生生物有毒害。水中的氨氮可以在一定條件下轉化成亞硝酸鹽,如果長期飲用,對人體健康極為不利。我國現行的相關環保標準中涉及氨氮廢水排放指標的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93)、《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以及相關行業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氨氮標準限值范圍為0.02mg/L~150mg/L。
不同的水質對氨氮含量標準也不同,比如《漁業水質標準》標準中規定非離子氨氮含量應不超過0.02 mg/L,因為氨氮對水生物起危害作用的主要是游離氨,其毒性比銨鹽大幾十倍,并隨堿性的增強而增大。氨氮毒性與水質pH值及水溫有密切關系,一般情況,pH值及水溫愈高,毒性愈強,對魚的危害類似于亞硝酸鹽。 那氨氮為什么會超標呢? 主要有這幾個方面的原因: 1.生活污水和某些含氮工業廢水的排放; 2.使用的植物肥料(氨水、尿素、銨鹽肥料、硝酸鹽肥料等)通過灌溉排水進入地面水或通過土壤滲入地下水中; 3.動物的排泄物和動植物腐爛的分解產物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91—2002)把氨氮列為河流、湖泊水庫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必測項目。鋼鐵工業、焦化、化肥(氮肥)、合成氨工業、紡織染整業、食品加工、屠宰及肉類加工、飲料制造業、航天推進劑、船舶工業、管道運輸業、賓館、飯店、游樂場所及公共服務行業、生活污水等排水單位,也把氨氮列為必測項目。因此,氨氮指標的監控,在環境質量和污染控制中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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